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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为马俊仁当律师

●连载九
1998-11-21 来源:生活时报 ●开来 我有话说

在马俊仁的人生表现中,很大程度上并不是一个“唯物主义者”,有时相当“唯心”,他超越许多客观标准,一意孤行地用自己的意志创造着生活。这种生活中没有个人生活,没有娱乐,没有物质生活的追求。

坦率地说,了解马俊仁后再听他在电视上的一些受访谈话,觉得不怎么像他本人。他一面对记者、镜头,就产生条件反射,生怕自己不符合社会要求,像借着别人的魂在说话,显得十分生硬。实际中的马俊仁一到属于自己的环境中,发挥自己的心境说话时,生猛鲜活,很像来自于另一种人类。

马俊仁其实是从国外先红起来的。他被日本人称为东方奇人,日本人排着队和他握手,或者像朝拜一样摸摸他的“神体”。他觉得这就是日本人在向中国人膜拜,欣然接受。但回到中国,他立即从外国人眼中的神,变得什么排场也没了,就像一个刚出生的小婴儿展现着,任人调理着。这么说好像也不太准,马俊仁哪有小婴儿那么得宠啊,事实上他的个人尊严,经常被人有意无意地作践着。有不少同行介绍说,他遭罪遭的可真不轻,十多年间,一些事放在别人身上,要么早甩手不干了,这么说吧,自杀上几回也可以理解,可他照样我行我素。说他对尊严没有知觉也不对,在国内人家怎么说怎么打都没关系,但遇到老外,谁对他绷一下脸,他也非要想法修理人一下,直到人家当面给他赔礼道歉才行。

奇怪的是,马俊仁在相当长时间内绝口不提这些事,从来没讲过他如何如何不容易。是他对“千古艰难惟一死”的恶境没有知觉呢,还是超度成仙了呢?在我对马俊仁的“外调”中,真正让我感到震撼的,是他长期在精神重压下昂扬不屈的历程。人们所知道的马家军兵变,只是一个大过程中的一个事件而已。什么撞车,什么父亲病故,那是“合该老马倒霉”么,而真正“合该老马倒霉”的事情,真正表现马俊仁特点的,倒可以用4个字概括:鲜为人知。

当我问到他时,他笑笑说,他们对你讲的那些事,都过去了,咱不要提,没有意思。你可别写那没有意思的事儿,你写了我就给你划拉掉,没意思。来什么事儿说什么事儿,没来的事情别自己吓唬自己,来的事儿就想办法解决。过去了的,再说来说去,那是瞎耽误工夫,属实在浪费生命嘛。

他这说的是什么驴唇不对马嘴的话呢?直到我更多地了解了我的当事人后,才理解到,对于磨难耻辱,他既非没有知觉更非具备超凡的仙体,而是实实在在地承受着心灵的折磨。

“对得起”哲学

马俊仁的个性是做什么都要做好,他不一定是为了给别人看,也不是为了往上爬,而是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生命的存在。马俊仁的感情总是和“对得起”什么人连在一起。对得起母亲对得起祖国,对得起职业,对得起对他好的人。在马俊仁做事的驱动力中,“对得起”似乎是最重要的动力,也是他决定做什么和不做什么时的基本点。他觉得“对得起”时就脸上有光,觉得“对不起”时就无地自容。当他从部队回到老家后,在基层当教练,那时的思想氛围是祖国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,他也怀着对得起祖国和人民的单纯而热烈的感情在鞍山苦斗。

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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